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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看到一則「女教師因為在自己部落格po清涼照而被革職」的新聞。

因為大多數家長認為這名教師品德低俗,不適合教學生。



關於這點我覺得是個人自由(她又沒逼你一定要看!)

至於到底有多清涼?這我不曉得。

但突然想到之前有某校務主任性侵女教師的案子,

據說該主任目前還繼續任職呢。


是不是覺得待遇(命運)差很大呢?



總之,還好我沒有po自己的清涼照(也沒人想看吧XD)

不過po貓的照片應該不會有人說話了吧(^ω^)



橘子:「有,我要收肖像費!」

(你是貓,不是人...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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